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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号:3590 标题:模拟法庭 频道:初中教案 栏目:初二下学期政治教案 属性: 作者:盈盈一水 来源:旧版导入 点击: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0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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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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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盈盈一水 文章来源:旧版导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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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政治模拟法庭教学设计
活动的思路设计: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运用各种方式(电视、电脑、书刊等)去感知法庭的审理过程,然后学生自己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法官、书记员、律师、公诉人、证人、罪犯等),在扮演角色的过程中体验各自的职责、法律的威严与法律的意识,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习惯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护法的风尚。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生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一定的情境),借助教师和同学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源,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因此,情境是学习环境中重要的要素。情境,又称教学情境或学习情境,是学生参与学习的具体的现实环境。“知识具有情境性,是被应用的文化、背景及活动的部分产物。知识是在情境中通过活动而产生的”。具体的、充满情感和理智的教学情境,是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根本保证。教学情境的创设是指创设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主题意义进行理解的情境创设有助于反映新旧知识的联系,有助于促进学生进行思维联想,便于学生对知识进行重组与改造,易帮助模拟真实情境。创建模拟法庭现场进行演练对学习具有极大的帮助。
因此,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设计了这节模拟法庭:
1、 模拟法庭与教学内容的关系:本节内容是在学习了违法与犯罪、诉讼的诉讼程序及学习了有关的判案的过程及有关刑法的种类的基础上设计的。是一个综合与消化的过程。
2、 模拟法庭与学生的关系
本节内容是学生在原有的知识结构上的意义建构的过程。所以在情境的创设时我充分考虑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考虑学生的学习动机、态度、考虑学习者的年龄和心理发展特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创设符合学生的认识发展规律的情境,创设适合不同学生特征的情境。用符合学生认知心理的外部刺激去促进他们对新知识的同化与顺应,从而完成知识的意义建构。
3、模拟法庭的可行性
良好的情境创设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但教学过程受到教师、学生、媒体等许多因素的影响,创设情境毕竟只是进行教学的一种手段,所以在情境创设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尤其是客观现实,要考虑其是否为创设情境准备了条件。我觉得学生具备了这一方面的知识与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感受审案的案例是学生这一节的基础。
活动目标:
1、通过本节活动使学生明白刑事诉讼的一般过程及其区别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2、培养学生的收集材料的能力与做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证人的各自的职责的能力。
3、 通过本次活动能让学生自觉提高法律的意识,使学生认识到法律的执行的过程。
说明:我在制定目标时遵循了以下原则:(1)要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体现学生的首创精神。
(2)要让学习者能根据自身行劝的反馈信息来形成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既能实现自我反馈。
(3)要让学生有多种机会在不同情境下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既将知识外化。
活动重点: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自己能完整的把活动的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模拟下来。
活动难点:
在审案的模拟过程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多,学生的知识面相对很窄。
活动过程:
一、活动准备: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分配角色,担当各个角色的学生组成不同的几个小组进行分头准备。
1、通过各种方式(如:组织学生去法庭旁听或观看法庭审理案件的录像,对法庭审理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去查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证人的各自的职责,并且准备好自己想扮演角色的演说材料。
2、组织学生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根据所给案情进行讨论、分析。准备好有关抢劫与盗窃的区别。
3、分组选出最佳的法官3人、书记员1人、律师2人、公诉人2人。
二、模拟法庭对抢劫案件进行审理过程:
(1)、审判长宣布开庭。
(2):自由辩论阶段:
公诉人陈述:
辩护律师陈述:
证人出庭作证
犯罪嫌疑人陈述:
(3)宣判:
三、全班进行最佳表演奖、最佳组织奖、最佳辩论奖等奖项的评选。
评价说明:
1、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况,能否恰当运用教材和法律中相关的概念和解释。
2、各组的准备是否充分,表达是否准确、流利。
3、模拟法庭活动进行的整体情况如何。、
一、师总结本次活动:
二、这次庭审,虽然在言辞用语上还有些欠缺,但整个程序是完整的,俨然是真正的法庭庭审。通过同学们的共同努力,这次模拟庭审让他们学以致用,真正学有所乐,乐有所学,同时也让旁听的同学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大家都希望此类活动能继续下去,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运用法律。
案例:李伟在晚上回家时,遇到某人用枪顶着他的腰让他把所有的钱交出来,并对李伟进行了身。并且得到一盒红塔山的烟一盒与二元八角二分钱。
预案:
在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1、 可能学生参阅的图书及有关法律的知识不够多。
措施:给学生提供有关的法律书。提供网站的名称:
http://www.hao123.com/law.htm
http://www.sinolaw.net.cn/
http://www.china-judge.com/main.htm
http://www.chinaweblaw.com/news/default.html
http://www.law-lib.com/
2、在学生辩论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与盗窃之间的模糊。认为怎么会抢那么一点钱,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措施:一是让学生准备过程中让学生重点准备二是给学生解释清楚二者的区别。
3、可能在模拟的过程中由于知识所限对一些术语运用不准确。
措施:对学生用的不准确的术语在总结的过程中重点解释或者是引导学生自己课外去查找,从而由课内引向课外。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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