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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论文 -> 浅谈信息技术教学

信息技术论文

浅谈信息技术教学

本文作者:aaa 发表时间:2005-11-15

作者单位:asaasdsafasdf 联系方式:3333333



新课标下浅谈信息技术教学
摘 要:从2004年9月至今,高中新课程标准在广东、海南、山东、宁夏四省区已实施了一年时间。新课程标准对于高中信息技术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把信息技术教育提升到一个技能加文化的高度,新课标中特别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由计算机课程发展而来,……已经由单纯的技能训练上升为全面的信息素养的培养”。本人就如何在新课程标准下实施信息技术教育谈一些看法。
关键词:新课标 信息技术 信息素养 任务驱动
一、更新观念,明确目标任务
1、信息技术教育不同于计算机教育、信息教育
从理念上讲计算机是工具、计算机及网络是教育资源和环境,计算机教育是以学会计算机的使用、运用计算机为目的,它是一种技能培训,是一个由知到行的过程;而信息技术教育是素质教育,是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资源和环境的应用,是知、行、情三者的交互过程。信息教育不等于信息技术知识教育,不是单纯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已不是各种计算机软件产品的使用训练,而是让信息技术成为学生学习工具的教育,它必须具有教育功能。简单的说,信息教育是一种概念、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过信息技术教育实施信息教育。
信息技术课程与计算机学科比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它涉及众多的边缘和基础科学。信息技术课程本身就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所谓计算机学科性,它兼有基础文化课程、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点,也兼有学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的特点。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主要表现在基础性、综合性、人文性。
因此,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打破了只能讲计算机的“学科”知识的“学科本位”的思想,克服单纯学习技术的观点,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成为支持学生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2、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基础学科,它是培养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的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信息素养是一个课程的理想目标,信息素养的培养不可能仅在信息技术课程里完成,也不可能在任何一个有限的时间里完成,任何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只能是阶段性地“培养”或“提升”学生的素养。同时,信息素养的形成还是学校所有活动和学生终身发展的事情。
3、加强对信息技术课程与其他学科的整合
《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指导》中指出,要注意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讨的能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类学科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信息技术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工具。
我们应该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各类课程的整合,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进行整合,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发挥设备的最大潜力,在有限的物质基础上,实施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整合通常以各种各样的主题“任务”驱动教学,有意识地开展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的横向综合教学。这些“任务”可以是具体学科的任务,也可以是把学科“任务”包含其中的真实性问题情景,使学生置身于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学习过程中。
二、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角色的转变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自觉不自觉地扮演着知识“讲述者”、信息“传授者”、教学活动“领导者”的角色。教师特有的这种权威性,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置于中心位置,学生围着教师转。但现在社会处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获取信息和知识不再以教师为唯一的渠道,教师只有正确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提高信息技术课的效益。因此,教师应确立“教即学,学即教”的观念,即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就是—学习过程,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就是教别人的过程,教师的角色应转变为教学活动的促进者、指导者、组织者、参与者、研究者。
1、促进者: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指教师要从过去仅作为知识传授者这一角色解放出来,促进以学习能力为重心的学生整体而个性的和谐健康的发展。重点成为转化学生学习方式的促进者。
2、指导者:①帮助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②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③指导学生区分好与坏的信息,提高学生对信息的分辨能力;④启发诱导学生积极思考,活跃学生思维,培养学习兴趣;⑤身体力行,为学生作表率,以此感染和影响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完善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3、组织者: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组织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是创设丰富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为学生提供合作交流的空间和时间。
4、参与者:新课程的教学过程是师生交流,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师参与学生学习活动的方式主要有观察、倾听、交流。交流意味着人人参与,平等对话。教师观察学生的学习状态,可以调控教学,照顾差异,发现思维火花。教师倾听学生的心声,是尊重学生的表现。                     
5、研究者:新课程把教师即研究者这一理念摆上了议事日程,并促进了这一理念向现实的转化。教师要成为课程的研究者要以一个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不断开发新的教学内容,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三、灵活运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应以完成典型“任务”为主,确立了“任务驱动”的教学原则。这个原则突出了在“做”中“学”的思想。
现代教育引入了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技术教学手段,提出了以“超媒体”方式组织教学信息,以“任务驱动”组织教学过程的思想。“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则强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大的任务或问题相结合。以探索问题来引动和维持学习者学习兴趣和动机。创建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学习。学生必须拥有学习的主动权,教师不断地挑战和激励学生前进。目前,“任务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
信息技术课是崭新的素质教育课程,《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已经颁布,作为信息技术教师,我们要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对信息技术课程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使信息技术课程真正为基础教育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广东教育》综合版2005年9月
2、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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