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洒满爱的成长路上
——江西省赣县第二中学“新三好”评价活动筑德育长城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
德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方面。我校在“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下,认为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学校当前德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的摸索,已逐渐形成和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即“新三好”评价活动的开展,这一评价活动很好地整合了教育资源,让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等方面得到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的关爱,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三好”指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这打破了以往学校只注重“智育”分数,班主任一人评定“三好学生”的单一模式,实施同学自荐、小组评议、家长、老师、社区共同参与的“新三好”多元化、激励性评价机制,给学生一个张扬个性的平台、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一个洒满爱的空间,享受到成功的喜悦和体会到关爱的温暖。
在家做个好孩子
“好孩子”的标准是;礼貌待人,尊老爱幼,关心他人,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自己的事自己做,在家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经常与父母或长辈交流沟通。这一标准是从在家的表现方面去要求了未成年人,只要做好了就能评为“好孩子”,这不仅规范了未成年人的在家行为,也让小孩感到被承认又多了一个标准,同时也很好的让家庭教育与学校走向合作,相辅相成,取长补短,互相促进。
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港湾,父母是小孩的第一任教师。搞好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措施,未成年人有不规范行为,在家易发现,易管理。我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校与家庭的合力教育。2002年10月,在县关工委、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成立了“赣县二中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想尽办法、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积极支持“新三好”活动开展。多年来,家长学校组织了学生和家长观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光碟;聘请了广东英豪教育研究所的研究员为家长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聘请了“知心姐姐”心理健康教育全国巡回报告讲师团讲师、团中央《知心姐姐》杂志社“知心姐姐”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中心研究员为家长做以“家庭教育和小孩的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题报告;定期免费向家长发放由家长学校主办的《赣县二中家庭教育导报》、《赣县二中德育周报》;每学期邀请县公安局、梅林派出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关工委的领导干部来校为学生和家长上法制教育课和理想教育课,教给家长许多教育子女的方法。“新三好”活动就是在这种引导中,让更多学生的家庭教育更具有科学化、人性化、合理化,从而让学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家的温暖与温馨,感受到家的关爱和关怀,走在情与爱的路上心中也就充满情与爱,自然就远离邪恶意识和行为。初一(6)班练风云的家长就明显感到在二中的“新三好”活动的开展下,练风云同学变得成熟了、懂事了,每天回到家里做完作业后,都会帮助家人做些家务事,特别是在大人生病时更像一个合格的护士、一个称职的监护人。
在校做个好学生
“好学生”的标准是: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爱护校园环境和公共财物,有积极发展的愿望,主动学习的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学习成绩良好。这是一个充满人性的要求较低的标准,绝大多数学生有信心能达到,只要符合标准的就可以评为“好学生”,这就极大的认可了他们。受到承认与肯定,心里自然就越发朝着真的善的美的方向去努力。未成年人犯罪有个心理原因是不被重视、不被承认的宣泄,于是常采取些极端行为来显示自己的存在。
自“新三好”评价活动开展以来,我校坚持每月一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塑造自我的机会,使学生能在活动中增知识、长才干、悟道理、学做人。如:在开展的“创文明班级,做文明学生”的主题活动中,很多同学有了较大的进步,改变了以往不够尊敬老师和同学的不文明行为,养成了遇到老师和客人能主动问好的习惯。我校把德育作为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学生在升旗仪式、学生集会、班会课上要有专门的德育笔记本,每学期期中或期末全校学生要进行一次德育笔试,其考核成绩也是学生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笔试的内容有《赣县二中学生学习一日常规》、《赣县二中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赣县二中文明礼仪细则》及升旗仪式领导讲话主要内容。为了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和智能,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构筑展现他们特长的平台,学校成立了足球、篮球、书画、歌舞、象棋等兴趣小组,每个小组都由专任的教师负责组织指导,每星期活动1次,这样让学生有事可做、有事爱做、有事会做,让学生的才艺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找到了成功的快乐,心理也阳光起来了。尤其在我校“知荣辱,树新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教育活动下,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背诵“八荣八耻”内容、吟唱“八荣八耻”的歌谣,办文艺汇演等形式,积极号召学生知荣明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这些措施,从根本上调动了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良好思想品质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好公民”的评价标准是: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尊老爱幼,不出入不适合青少年成长场所,见到邻居有礼貌,诚实守信,珍惜资源,崇高科学,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教育是为学生走入社会奠定知识和做人准则基础,“好公民”的标准就是从社会的角度是规范学生,同时,也积极引领社会教育朝着有利于学生远离邪恶、健康成长方向发展,走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之路。
为预防未成年犯罪,我校经常聘请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领导干部来校对帮扶学生举行法制讲座,带领学生到我县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看守所领导语重心长的教诲、在押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让学生们得到了深刻的教育。我校联合县关工委开展了充满爱心的“夕阳红满校园”活动,构建德育网络,整合教育资源,架起学校与社会共同教育学生的桥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这既改善了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又为关爱后进生、塑造学生良好的品行、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显成效
“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每个人都需要爱”。我校的“新三好”活动就是在这些“爱”的教育理念下,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的社会功能,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爱的网络,引导整个社会用满腔的爱去滋润学生的心田,让爱的阳光普洒大地,让每个花季少年的心中充满希望,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个爱的蓝天,铺就一条爱的成长路。多年来,挽救了一批又一批未成年人,给一个又一个家庭带来了希望,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带来了空前的活力和激情,学生各种违纪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学生旷课、迟到、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进入网吧、进入录像厅等现象大为减少,校园内呈现出一个积极进取求真求善的良好氛围,也为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社会大环境做出重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社会综治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赣州市文明单位”、 “赣州市第三批文明学校·德育示范校”、“县社会综治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学校的开展“新三好”活动的事迹和典型经验多次在《赣县之声》、《赣南日报》、《赣州晚报》、《今日家庭报》、《江西教育》、《现代教育报》、《江西日报》、赣州电视台和赣县电视台等宣传媒体上争相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