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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号:13446 标题:安全管理 频道:范文资料 栏目:其它规章制度 属性: 作者:真理 来源:旧版导入 点击: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0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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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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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真理 文章来源:旧版导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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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校方):
乙方(家长或其监护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能让他们健康的成长是老师和家长的共同愿望。为了加强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证被监护人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共识。如果被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的:
1、 无故旷课者或擅自离校者;
2、 故意伤害同学或他(她)人者;
3、 指使或接受他(她)人的意志进行危险性操作者;
4、 有翻越校墙、门窗、树墙、玩电玩火等危险性行为的;
5、 购买腐烂、过期或霉变等不明真相的食品,造成中毒的;
6、 有吸烟或吸毒行为的;或酗酒闹事者。
7、 有谈恋爱、夜不归宿、参与社会争执、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引起社会不安的;
8、 学习态度不端正、不交作业者;
9、 没有集体荣誉感、不遵守班级纪律的;
10、不尊重老师和同学、辱骂他(她)人的。
如果被监护人不听教诲,屡叫不改,违反上述情形中的两条次者,由其监护人领回严加教育(或自动退学)————天。造成严重伤害的由被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自2005年 月 日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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