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136136 发表时间:2006-6-18 作者单位: 联系方式:
教职工岗位考核参照标准(讨论稿)
一、不同岗位,考核分块。1、全校中学、小学、后勤、管理人员各为一块。2、中小学班主任、非班主任、教辅人员各为一块(学前班单列)。3、非班主任中参加统考和未参加统考各为一块。二、各档次评比参数及比例1、班主任评优条件:(比例为20%)⑴按班主任全年考评结果排序;⑵班主任考核一等占40%以上;⑶统考占前1/3名次以上;⑷出勤99.5%以上;⑸量化考核占前1/3名次以上;⑹不够规定比例可在以上条件中择优。2、班主任称职、基本称职的评比,原则上按评优的条件顺序推出。3、非班主任评优条件(比例为15%)。⑴以量化考评分排序;⑵出勤率99.5%以上;⑶统考名次前1/3以上;⑷非统考人员在前两条中择优。4、称职、基本称职按全额人数除去优秀人数,余者4/5为称职,1/5为基本称职。5、教务、教辅人员不参加优秀的评比,仅参加称职、基本称职评比,评比条件以考评分为准。6、处室领导的学年处室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对其考核依据。7、砖房二校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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